◆文/图 本报记者 李飞
2012年5月,湖南警察学院教授刘一兵在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收受参评对象的财物被查处。
“刘一兵受查处是罪有应得,但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有关规定,从根本上把评聘权利完全交给学校,或可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尹笃林说。
尹笃林说,他曾参与一家高校的外聘人才评审工作,用人单位完成了岗位需要引进博士的所有考核工作,急待分担工作任务,但两个月后,该博士还不能到岗工作。因为人事部门还没有完成相关审批工作,造成岗位工作没人做,个人也没经济收入。
一把尺子管着百所高校?
2013年省政协全会期间,尹笃林提交了《关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建议》提案,建议全面执行高教法,依法切实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真正实现高校在人员配备和职务评聘中的自主权。
尹笃林说,全省100多所高校的学科、专业和目标及层次的多样性,决定了难以由政府用统一的文件来界定人员配备的要求。
针对高校发展现状,政府是高校投资的主体,人事部门拥有各高校编制数的审核权,尹笃林建议,将自主确定人员配备、人员招聘和职务职称评聘等终审权移交给高校法人,其过程和结果都由高校自主确定,高校只需将相关结果上报人事部门备案,而不是获得审批。
当年8月,人事部门对提案予以了书面答复。
但是,尹笃林并不满意这个答复:“答复件更多的是罗列了我省当时关于高校自主办学问题所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只是对我提到的几个事例进行了解释。”
持续发声催生职称新政
2014年省政协全会期间,尹笃林再次提交《关于积极执行高等教育法,促进高校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建议》提案,仍由人事部门办理。
针对同一问题再次提交提案,尹笃林不是重复同一提案,而是细化了问题,增加了具体建议。当年4月,人事部门主动联系他,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协商。经过几番沟通,尹笃林感觉“问题受到重视,解决有望了”。
一个月后,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将教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具备条件的本科高校。
文件还规定,高校可自主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自主进行资格审查、自主组建评委会,评委从按要求组建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自主实施评审。
下一步,省人社厅还将会同教育部门研究高校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文件出台后不久,尹笃林便到湖南师范大学对文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师大2014年选聘的教师都已自主完成招聘。“今年,我还将去其他高校调研相关情况,推动高校自主办学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