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石化新材料与资源精细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通过培养和引进方式壮大研究团队的力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1. 坚持科学的人才观,科学评价人才的素质、能力和业绩,坚持公开招聘、严格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以积极、灵活和务实的措施来吸引各类人才为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服务,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2. 引进的人才须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内,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其研究工作为实验室所需;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对外进行学术交流。
3. 优先引进的人才主要包括:已进入国家人才计划者;已进入省部级人才计划者;具有高档次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人才;有国外知名大学或知名学科或研究机构教授、副教授任职经历者。
4. 引进人才的工作职责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招收培养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高级访问学者;申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做出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促进学术交流。
5. 人才引进程序和引进人才的待遇遵照学校的规定。
6. 督促和指导青年教师合理制订个人学术发展规划,找准科研切入点努力创新,高效产出高水平成果。
7. 本暂行办法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