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俊)2011年11月16-18日,湖南省教育厅对我校进行了“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的评估,并于2012年2月12日对我校下发了《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结论的通知》(湘教通[2012]15号),明确指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结论为“优秀”。
省教育厅文件《湖南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意见》从五个方面肯定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一是学校高度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准确的目标定位。二是制定了导师遴选、管理的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确立了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的导师队伍。三是制定了完整规范的培养方案,严格执行了教学计划与个人培养计划。四是建立了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体系。五是建立并完善了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公里过程规范有序;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程度高。
我校将以此次评估获“优秀”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和创新型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